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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博士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2019-04-15 17:31: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期满,由实践部门出具岗位实践综合鉴定,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后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聘用人员为学校正式员工,学校与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88181506 洪老师 022-88286192 杨老师

  监督电话:022-88181503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计划a.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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