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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莞市常平镇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2019-04-15 17:33: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东莞市常平镇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19年公开招聘常平镇聘用制教师工作方案》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9年秋季学期使用的聘用制教师147名(简称镇聘教师,下同)。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镇聘教师147名,其中初中62名,小学85名。聘期一般为3年,首次聘用设考察期1年,考察期考核不符合学校要求的或发现根据相关法规不宜聘用的情形的,终止聘用关系。

  考察期,人员经费年人均不少于12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付部分,下同);考察期满,考核合格,学校拟继续聘用的,薪酬待遇按照公办教师的待遇标准执行,其中对于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高级人才,享受东莞市同等级别的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小学招聘对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18年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并办理暂缓就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基本学历条件为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初中招聘对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18年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并办理暂缓就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基本学历条件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报考的专业以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批注的任教科目为准。2019年的毕业生和研究生以就业推荐表备注的专业为准。可参考附件3《东莞市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职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6、年龄要求。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获得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7、报考人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者同时具备:①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2019届本科毕业的师范生报考须具备:按照国家规定师范生可以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学、心理学和实习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要的各科合格成绩。对上述符合条件且暂未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和所提供的教师资格证没有成功注册的,解除聘用关系。

  8、获得地级市学科带头人、获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考——资格初审——统一笔试——资格复审——考核(面试和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等。

  (一)报考。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考。

  报考时间:2019年4月 29 日——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