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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恩施州中心医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04-15 09:4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恩施州中心医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恩施州中心医院是恩施州及周边地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和保健于一体的三甲医院,湖北硒与人体健康研究院,武汉大学恩施临床学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湖北省三级优秀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两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医院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医疗机构第8名,跻身“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全国地市级医院百强,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排名第一。为满足该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加强卫生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25号)等有关规定,恩施州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42个岗位(见附表1)。

  2、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13级(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者,可聘用到相应岗位。)

  4、招聘范围:全社会。

  5、招聘人数:77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19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及相关执业证书: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双证齐全),招聘范围为恩施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的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所有报考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中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初级职称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培训机构出具培训情况证明。相关证书须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见附表1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至邮箱3609584991@qq.com。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传电子版到指定邮箱,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科室:

  (1)《恩施州中心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登记表》1份(见附件2);

  (2)个人简历一份;

  (3)毕业证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