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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公告
2021-08-20 12:53: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考察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把政治素质关。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qh.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向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请示报告,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异议后下达聘用文件。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调剂事宜另行发布,详见青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qh.gov.cn)

  (十)招聘人员管理

  1、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合同中与其约定3-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青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qh.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青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8836399

  监督电话:青河县纪委监委0906-882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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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