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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赣州市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19-04-15 17:28: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三)“市控编教师”:使用赣州市聘用教师数招聘,实行编制备案制,在薪酬待遇、住房公积金、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服务满5年后,可在全市范围中小学流动,占用流入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可以按照有关干部任用办法,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考核等作为学校后备干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副职。

  五、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生源地定向教师”,在录取岗位的村小、教学点定向服务期为10年,其他各类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任教5学年以上,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考研、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特岗教师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公告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兴国县农村边远村小、教学点教师定向招聘学校岗位名单v.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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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