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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扬州市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简章
2019-04-15 09:41: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2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wjw/index.shtml)。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9年4月21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宝应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及时上网公布。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9日09:00-16:00重新登录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9年5月15日-16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健康路11号),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5月4日-6日自行登录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宝应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委托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宝应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26日16:00;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4月27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