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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公告(第一批)
2019-04-13 21:58: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公告(第一批)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8名、管理人员2名、教辅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4.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基本素质及符合工作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5.年龄条件:非应届毕业生参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规定执行,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个人简历、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的扫描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暂缓就业协议书;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辅导员岗位和思政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交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其中校级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学校团委、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院系级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院系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7.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发送至报名邮箱rsk@gdei.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姓名”,如:“A01北京大学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资格复核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