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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技术大学招聘管理、技术人员公告
2019-04-13 22:01: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题型为客观题,不含听力,参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

  最终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英文能力测试成绩×50%。

  (二)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7日(周六)上午。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笔试时间为8:30—10:00;

  2.英文能力测试的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考场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严肃处理。考场规则见附件6。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技术大学划定;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9年5月13日后在深圳技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ohr.sztu.edu.cn/zp/)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时同时公布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人数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人数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面试名额为拟聘人数的3倍。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如果应聘者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