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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黑河北安市纪委监委信息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2019-04-13 22:02: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019年黑龙江黑河北安市纪委监委信息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为推进我市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更好为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提高信息保障工作人员素质,优化信息保障人员队伍结构,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 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北安市纪委监委信息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要求如下:

  一、 招聘单位简介

  北安市纪委监委信息保障中心隶属于北安市纪委监委,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北安市纪委监委案件查办提供科技手段支撑保障,开展多部门网络数据的查询受理、登记反馈、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案件查办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数据更新、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图像应用技术处理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9年毕业生)。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黑河市行政区划内地方户籍(2019年4月15日之前迁入,含当日),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15日至2001年4月14日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2018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

  5、报名费每人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56-6426198

  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已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目前大四在读、在读期间有无影响毕业的违纪及其他行为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