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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岭南师范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19-04-13 21:57: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应聘者要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须保持一致。如因个人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合同,予以清退,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辅导员招聘考试在我校进行,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于资格复审结束次日进行,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涉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相关知识,所有内容均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考生离校等候。笔试成绩在省人社厅和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生需要留意本人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满分为100分。每组考生面试结束,每组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主考官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3.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省人社厅和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12个月,其它人员6个月。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不设递补。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59-3183755(人事处)

  0759-3183751(学生处)

  监督投诉电话:0759-3182832(纪委监察处)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岭南师范学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