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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梅州市大埔县赴校园招聘(引进)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公告
2019-04-11 10:19: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梅州市大埔县赴校园招聘(引进)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赴“211工程”院校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10名,现将招聘(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赴校园公开招聘(引进)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职位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35周岁以内,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9年4月12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赴校园公开招聘(引进)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不得涂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同时还应提供各学科成绩合格的证明)、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二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招聘现场

  (二)报名要求

  1、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五、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

  (二)考试

  本次考试具体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