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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四川民族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11 10:21: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019年4月四川民族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9年4月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民族学院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

培养本专科学历少数民族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培养合格中小学师资及民族地区所需经济建设的各类型人才


  (详见四川民族学院网站http://www.scun.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面向全国招聘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且符合《四川民族学院2019年4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有相关工作经历满三年及以上,2019年7月31日前获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符合 “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五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 “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4)取得海外学历的须经第三方专业认证(见附件3),认证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专业认证书,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5)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直接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的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四川民族学院2019年4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四川民族学院网站(http://www.scun.edu.cn/)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符合两个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填报两个岗位志愿,具体志愿填报在资格复审时填报《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志愿确认表》(附件7)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