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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1人)
2019-04-11 10:29: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是山东省统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着力配合省统计局开展重大调研、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目标任务定位:一是着眼于搜集整理国际国内及兄弟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料、信息和状况,建成一个统计外部信息智库。二是着眼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打造一个统计分析研究中心。三是着眼于开放搞活,学术攻关,占领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制高点,搭建一个双向交流平台。

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是山东统计“智库”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国家统计高端“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统计系统大量宏观微观数据,积极参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参与山东省重要政策的起草,不断推出具有统计特色、山东特征的有价值、有影响力的形势分析成果,推动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招聘对象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 “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青优计划”)的要求,招聘对象为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和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以及在本领域取得突出原创性成果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统计事业,能够长期从事统计工作;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统计信息网(www.stats-sd.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登录“青优计划”服务系统个人端(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962/)或者“青优计划”APP手机客户端(二维码见附件2),按要求上传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同时,将《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及个人电子简历(附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各类成绩单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邮箱(wanghaibo@shandong.cn)。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

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电话:0531-86197879

2.资格初审

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报考人员报名48小时内通过“青优计划”服务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及时登录“青优计划”APP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5月5日至7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