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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引进人才47人公告
2019-04-11 10:10: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报名时本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引进信息表》;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

5.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

6.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

7.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生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证、规培证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四)能力测评。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实际到达测评现场人数产生竞争的条件下进行该岗位能力测评,各类别各岗位如实际参加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引进计划人数时,视情况缩减引进人数。能力测评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灵活采取试讲、说课、答辩、面试、面谈、实际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适当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筛选。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潜在能力以及与本岗位匹配度。

(五)拟引进人选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同一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能力成绩高的优先引进。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

(六)签订协议。与拟引进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八)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选自理。

(九)公示。拟引进人选在肇源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宜。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聘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二)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引进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家费,并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符合县人才办管理的其他本科学历引进人才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

(五)引进人才在大庆市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聘用岗位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0459-8235701 邮箱:zyxrc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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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年人才引进计划表.xlsx

附件2: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引进信息表(县直综合部门和县直卫生系统).xls

附件3: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引进信息表(县直教育系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