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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77人)
2019-04-08 17:13: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山区县及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4月22日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5月15日8:00至5月18日从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三类。笔试类别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综合确定。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对应的笔试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中小学教师类《综合应用能力》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由应聘人员按笔试类别中对应的岗位作答相应部分。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6月中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18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19年5月20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922号)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