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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绥化安达市事业单位招聘101人公告
2019-04-08 10:17: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6)原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允许报考。

(7)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职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8)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方式、内容

1、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沟通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

3、为确保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划定面试成绩75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聘用。

4、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根据学历的高低、是否为中共党员来确定拟聘用人选。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考试地点、时间及要求

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安达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经2019年安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达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2019年安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安达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19年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且档案转回当地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正式报到上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市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5、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双方签订《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由安达市人社局、编办按规定正式办理审档、落编、起薪等手续,实行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由人社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