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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简章
2019-04-06 16:26: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2019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简章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受自治区教育厅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学院与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是一个实体,两块牌子。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和“自治区自主招生资格院校”,入选国家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荣获“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2017年顺利通过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成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现将我院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不包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引进数量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引进2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目录》。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6.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93年4月10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0日之后出生)。

  7.“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211”院校以外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10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等表彰奖励。

  (四)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综合考量考生的毕业院校、学历、面试成绩,好中选优,择优引进。每人限报乌海市各类人才引进岗位(专业)一个,不得重复报名。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创新创业园一楼大厅。

  2.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考生在填写报名表中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写清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并填写个人所获得的表彰奖励。须在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加盖所在院系(工作单位)公章,贴好本人近期正面蓝色免冠彩照。不按要求填写和签章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引进等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