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2019-04-06 16:26: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须提供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三份)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各学习阶段(从大学学习阶段起)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生证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标明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签署的《乌海市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所获各类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量考生毕业院校、学历、面试成绩,根据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体检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海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引进手续。

  三、引进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海党建网(http://wuhaidj.gov.cn/)发布  

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5856c26f376bf540a8b019384a47d094.xlsx (9.78 KB)
  
乌海市事业单位(不定岗)人才引进报名表
  0ee716fa748f71701e5182bd961e6225.xlsx (10.77 KB)
  
乌海市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42b246281a8cbc2ff02eea2081f5c81e.docx (12.43 KB)

  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