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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云和县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24 10:54: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满足我县各领域对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共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引进岗位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截至2024年5月10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人员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本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定向培养人员不得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考察录用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附件4)。

  四、引进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引进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报名人员填妥《2024年浙江省云和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照,附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yhrcfuzx@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人才引进报名:XX单位XX岗位(学校+姓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书(或证件、证明)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应当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择期通知综合比选。

  (二)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主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考量,综合比选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