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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荆门事业单位招聘505人公告
2019-04-03 08:40: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面试公告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分别由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或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请面试人员仔细阅读面试公告。

(一)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总成绩公布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公告),同级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

(三)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见面试公告。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七、综合成绩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市“三支一扶”办汇总并公示。“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办理流程详见《荆门市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第六条。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