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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常规选调生招聘公告
2019-04-01 21:27: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2019年青海省常规选调生招聘公告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和《青海省选调生招录及管理暂行办法》(青组字〔2018〕171号)精神,按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及要求,今年拟继续从省内外二本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全省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范围及方式

  计划选调200名,主要使用全省区(县)直机关和乡镇空余编制,按照公务员考录程序统一招录,全部安排到全省基层空编岗位工作。

  1.定向选调生90名。从省内三所高校(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应届毕业生中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中定向选调90名(每校30名),由各高校党委严格遴选、认真把关后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统一安排参加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后按成绩择优录用。

  2.其他选调生110名。从省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由省内外高校组织人事和就业部门推荐报名,统一安排参加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后按成绩择优录用。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须由所在高校盖章)、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9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根据入伍年限顺延。

  6.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7.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8.选调生择岗后,需满足本岗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硕士研究生(含试用期)满2年以上,本科毕业生(含试用期)满4年以上),违约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3年内禁止参加省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

  三、选调程序

  选调生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主要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派遣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选调工作通知,同时在青海新闻网(www.qhnews.com)、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调生工作公告。

  (二)推荐报名。

  1.定向选调生推荐。突出对人选政治素质的要求。由省内三所高校党委按分配名额以1:1.5比例,从应届毕业生中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中严格遴选、认真把关,推荐人选名单以学校党委名义报省委组织部。

  2.其他选调生推荐。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名;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按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3年内禁止参加省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