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三)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公示后,统一报人社部门。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随州市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随州市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岗位表
- 2024年荆州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 2024年宜昌市宜都市人民医院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 2024年襄阳老河口市教育系统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公告
- 2024年孝感应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 2024年随州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 2024年黄石市阳新县统计局招聘统计协管员公告
- 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公告
- 2024年湖北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补录公告
- 2024年黄石市阳新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通知
- 2024年黄冈师范学院专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2024年宜昌枝江市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 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引进公告
- 2024年宜昌市事业单位进校园(重庆大学站)人才引进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