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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19-03-30 09:35: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八、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仅限报考法院系统书记员职位人员)。调剂期间,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含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布。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九、计划调减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聘用计划。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省法院政治部统筹各中级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面试

  面试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中,速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25%、25%和50%。

  十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再递补。入闱体检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

  体检工作由省法院政治部统筹各中级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十三、考察、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聘法院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四、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上岗前,须依法依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

  十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辅导或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保留对本次公开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考生对招聘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 政策咨询电话:省高级人民法院0791-86366669

  (二)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12333  

1.2019年江西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zip
  9d85f0ea5c7f637603adc7cd1b261518.zip (13.77 KB)
  
2.2019年江西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时间安排表
  d1a1e47f40f5b9a21a5d152130e03de1.docx (13.04 KB)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