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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招聘23人公告
2019-03-28 13:44: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019上半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招聘2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报名有效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等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网(njna.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 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再放宽。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19年上半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将定期在相关网站发布招聘进度、岗位空缺和调整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报名有效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聘单位报名点(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进行资格审查:《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个人情况简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网上报名人员,请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和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学科),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相关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点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