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苏州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9-03-27 07:26: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019年苏州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和常熟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常熟市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试点方案》(常发[2018]69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8名(其中事业单位编制4名,备案制人员1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即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表中专业条件明确有子专业的,应聘者的专业或子专业必须与岗位表子专业方向一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3.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报考人员户籍不限;以本科学历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本科生户籍不限;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大专生户籍应为苏州大市范围(不含挂靠在苏州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人员);以大专及本科学历报考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限苏州大市范围(含婚迁入苏州大市范围的人员,不含挂靠在苏州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人员)。

  4.尚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作为在职人员可报考无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要求的岗位;尚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作为在职人员可报考无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要求的专科医共体岗位;其他社会在职人员报考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

  5.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备案制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具体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详见《2019年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岗位数、岗位性质说明。

  1.公共卫生事业岗位,共招聘卫技人员4名,事业单位编制。

  2.区域医共体岗位,共招聘卫技人员115名,备案管理。

  3.专科医共体和市医学检验所、市三院岗位,39名,备案管理。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11日,每天上午9:00—下午4:00。报名地点: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堂二楼会议室(富阳路6号)。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随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请各位考生自行准备好相关复印件)。

  ①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②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书等)、工作(人事)关系证明等;婚迁对象还需提供结婚证及迁入地一方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③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时可不提供执业资格等证书和工作(人事关系)证明(应聘无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要求的岗位)、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时可不提供执业资格等证书和工作(人事关系)证明(应聘无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要求的专科医共体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