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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特需人才引进34人公告
2019-03-26 09:43: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019年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特需人才引进3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27日18:00止。以下是公告详情:

经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新都区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需人才34名,并在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进行现场公开选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目标

(一)引进对象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面向国内外重点院校,引进34名“讲政治、懂城市、会经济、善治理”的党政后备人才。

(二)引进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解决事业编制。

二、引进条件

特需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相关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学历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三)研究生毕业院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

2.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且专业所属学科列入一流学科建设范围。

3.列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以发布公告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四)因岗位设置需要或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

(五)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管理8级职员岗位、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管理7级职员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其他

1.博士研究生可享受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2.特需人才在我区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四、引进程序

(一)公告

在部分高校网站、第三方服务机构门户网站、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宣讲时间、地点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3月29日10:00-12: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就业中心419报告厅

武汉:武汉大学 4月1日10:00-12:00

地点:武汉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卓越厅

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 3月29日10:00-12:00

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416室

西安:西安交通大学 4月1日 10:10-12:00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就创中心204室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27日18:00止,应聘人员发送报名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资料、图片文件到网申地址(http://xdzp2019.zhaopin.com)进行报名,或提交报名资料到邮箱(xdzp201903@163.com);并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符合引进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含未在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自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