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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张掖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03-25 11:41: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2019年张掖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计划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

  4.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13:00--16:00。

  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体育场,报考人员可提前通过电话联系到工作人员入住宾馆报名。

  报考要求: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张掖市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特别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面试考核组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面试考评小组组织考核、考察,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和张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张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张掖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