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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5-01-23 00:39:55   地区:海南   浏览:0

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海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全日制本科毕业)和工作能力;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30日至1997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符合法律规定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在读未毕业的高校学生(截止时间:2015年1月30日)、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职数和专业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2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电子电气与信息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请登陆省民政厅网站(http://hainan.mca.gov.cn)下载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发送到省民政厅组织人事处邮箱:hainmz@163.com。报名时间:2015年1月30日8:00至2月3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 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中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后应及时登陆省民政厅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四、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报名截止时间后开始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省民政厅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省民政厅网站查询确认,并根据网站上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招聘职数与应聘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由本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如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择时在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准考证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拟聘资格的,则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1.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