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山东警察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1人)
2019-03-23 08:23: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以下资料:国家承认的专科学段以来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研究方向证明、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相关报名材料(含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于报名规定期限内发送至rsczp@sdpc.edu.cn,邮件主题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硕士研究生+公安学+张某)。

3.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做出书面承诺。经审查发现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2.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

初级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中级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4)面试时间

初定于2019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和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