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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吉安永丰县招聘合同制辅警20人公告
2019-03-21 10:11: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2019年江西省吉安永丰县招聘合同制辅警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31日。报名地点:永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充分发挥专群结合的防范打击效能,进一步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永丰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0名辅警(巡防队员或派出所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永丰县公开招聘特巡警勤务辅警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毅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 宁 副县级干部、公安局政委

成   员:曾 凝 县财政局局长

程运生 县综治办主任

程忠萍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忠荣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乐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炳根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公开招聘巡逻辅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等具体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20名男性辅警,主要职责为配合民警开展巡逻、安保、派出所勤务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限江西户籍或生源;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其中女辅警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文秘辅警要求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在社会上影响较差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待遇标准为33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00元、绩效工资600元和600元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招聘的辅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收回配发的全部服装和装备;试用期合格的,执行层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工资考核管理制度由用工单位另行制定。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永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由县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以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进行。报名人员需现场提交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采集相关信息。退伍士兵报考的需提交士兵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1),并于报名前填好。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主要包括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三部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