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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招聘公告(5人)
2019-03-21 11:00: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现由科学技术部管理,作为国家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自1986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把握国家基础研究的战略定位,以增强源头创新能力、夯实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作为根本任务,在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岗位

岗位1:办公室保密处(保卫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岗位2:信息中心一般工作人员1名;

岗位3:政策局发展战略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岗位4:政策局学科政策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岗位5:国际合作局美大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科学基金事业,能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2.具有自然科学相关专业背景,除特殊说明外,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应聘岗位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北京市户籍,身体健康。

(二)部门工作职责及岗位特殊要求

见附件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hr.nsfc.gov.cn)上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通过系统提交后打印出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连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文、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人事局干部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7960(张老师)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未收到纸质材料和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接收情况可在招聘系统中进行查询。

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5252

(二)考试

报名截止后考试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笔试开考比例为5:1,进入面试比例为3:1。若笔试、面试人选达不到相应比例,招聘工作组可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继续组织该岗位的招聘。笔试和面试成绩分数占最终成绩的权重为3:7。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岗位考察人选,岗位考察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人事局会同用人部门赴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重要说明

(一)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我委机关事业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行政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等需转入我委,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鼓励具有良好的基础科学研究领域背景、博士以上学位人员报名应聘。经过职能部门管理岗位一段时间的锻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科学部项目管理岗位等多岗位交流机会。

(三)以上岗位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凡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当前,着眼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科学基金各项改革任务正在统筹推进阶段。为了给科学基金工作注入更多新鲜血液和活力,诚挚欢迎有志于从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科研或科研管理人员踊跃报名,欢迎高校、科研院所积极推荐优秀人才,为新时代科学基金改革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