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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第一批)博士后招聘9人公告
2019-03-19 08:25: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第一批)博士后招聘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全年招收。以下是公告详情: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广州能源所)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1973年成立的“广东省地下热能研究室”,1978年3月改由中国科学院领导,同年9月正式定名为“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1998年4月原中国科学院广州人造卫星观测站并入广州能源所。2001年进入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序列。

近年来,广州能源所在生物质能源、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天然气水合物、海洋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方面成果突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专利优秀奖1项、广东省科学奖一等奖4项等。近5年,获纵向经费约7.3亿元,横向经费约1.2亿元。截至2018年底,研究所共有职工370人,其中正高级岗位57人,副高级岗位10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万人计划”2名、“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

广州能源研究所现设有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流动站1个,招收有志于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具备相关研究背景,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

二、申请时间

2019年全年招收。

三、招收计划与合作导师

1.2019年招收计划详见附件《2019年(第一批)博士后招聘计划表》。

2.合作导师信息:http://www.giec.cas.cn/rlzy2016/kygg2016/yjy2016/

四、申请材料和进站流程

1.申请进站人员根据岗位需求,向拟合作导师或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简历、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可提交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发表论文、已取得的成果证明(专利、奖励等)等。研究室会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提交的应聘材料,作出是否适合来所面试的决定。

2.决定面试的,研究室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思想素养、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评议,并对申请者的博士后工作计划进行论证,提出评价意见和是否招收的建议。

3.面试通过者,到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

4.申请人到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按要求提交进站材料,经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获批后,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发放录用通知。 通过国家、中科院或广东省博士后人才计划(项目)申请进站的,还应符合相应程序要求。

5.已经批准进站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进站,并按照研究所要求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进站报到者,博士后流动站有权取消其进站资格。

五、博士后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年薪:根据进站前和在站期间科研成果,以及获得的博士后人才项目,提供20~30万元/年(税前)的协议薪酬。

2.可依托进站和在站期间可申报的项目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财政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3)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用“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两年60万元。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4)“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5)“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