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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烟台芝罘区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66人)
2019-03-19 08:30: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1)个人提供材料:①身份证;②《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③获得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④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通讯录或参加学校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其它可证明职务的原始材料(不少于1份原件);⑤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⑥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⑦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

(2)院(系)提供材料:①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②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班长、团支书的,由院(系)出具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院(系)公章。

(3)学校提供材料:①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②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聘用计划核减及其他。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非师范类的金融类、建筑类岗位核减的考选计划调整到综合类岗位,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已报考取消聘用计划专业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

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储备、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和举止仪表等,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选计划,按照总成绩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人选范围。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考察

参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规定,到入围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开展考察,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一并对被考察对象档案进行审核。对考察审核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选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考选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体检医院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