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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资阳乐至县招聘123人公告
2019-03-17 22:31: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4月10日18:00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名表》及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笔试准考证;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拟毕业时间、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面试形式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如有面试对象主动放弃或在资格复审中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资格审查、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面试未形成竞争(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进入体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