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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遂宁船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名)
2019-03-17 22:37: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一)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其他岗位(除教育类岗位外的所有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

  (1)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复习大纲》;

  (2)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 事业单位公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其他岗位笔试《综合知识》,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3.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准入场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体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4月9日8:30-2019年4月1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体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