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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9年州、县、乡三级机关公开招录116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2019-03-15 19:35: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全面加强我州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全州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省级有关规定,经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开展黔西南州2019年州、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人民警察)(以下合并简称“公务员招录”)工作。为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制定《黔西南州2019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少数民族语言测试(部分指定职位)、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录计划和我州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全州设1个考区,考区设置在兴义市。我州本次公务员招录的网上报名和命题、制卷、阅卷工作委托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负责承担,与全省“四级”联考同步进行。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州州、县、乡三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70人,人民警察46人。其中: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5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27人;乡镇机关和派驻乡镇机构(市场监管分局、乡镇法庭、司法所)计划招录84人。招录职位详见《黔西南州2019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黔西南州2019年州、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报考乡镇机关和州、县(市)派出机构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四、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州及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和报考法医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