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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南京市高淳区事业单位选调18人公告
2019-03-14 16:1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笔试准考证由各选调单位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选调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网上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选调单位通知考生。考生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选调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选调单位要求持《南京市高淳区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选调单位负责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选调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核实编制身份、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将会议集体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njgc.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进行一次性递补,并报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在区内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025-57338115

区编办:025-57338705

区人社局:025-57338710

监督电话:025-56801802(高淳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