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山东政法学院招聘简章(42人)
2019-03-14 16:14: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并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10—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20万元。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可视情以公开招聘或办理调动为其配偶解决工作,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4

人事处联系人:孙老师、高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88599830

各二级单位招聘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政法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政法学院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