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公告(二,卫生技术类岗位)
2019-03-14 16:19: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岗位表一(参加省卫健委统一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4 月10 日09:00至4 月12 日16: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表一中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二中各岗位的考核开考比例为1︰3。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卫生人才网(http://www.jswsrc.com.cn)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分别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应聘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时间为4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应聘岗位表二的笔试时间由招聘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人员。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岗位表一的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岗位表二中各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由各单位公布。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本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试考核成绩的合格线以单位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的60%。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公告中说明,并不得歧视残疾人)。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如需递补,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