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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师范大学孵化西宁大学(筹)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3-06-05 16:27:47   地区:青海   浏览:0

  为做好青海师范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工作方案》(青教人〔2021〕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位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名专任教师(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6月5日。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

  1.硕士研究生岗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6月11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6月12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6月13日18时。

  (2)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bm.cptae.com/tip(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岗位

  不受此次招聘报考时间、考核方式等限制。实行常年招聘、考核聘用的方式,随时将个人简历发送至96486266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职称”。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核)或聘用资格。

  应聘考生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参加应聘,招聘各环节若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产生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考核方式

  1.开考比例

  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不限应聘人员比例。

  2.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1)测试方式:闭卷作答(3小时,总分100分)。

  (2)测试内容:专业理论知识、技能等专业能力和素质。

  3.现场资格复审

  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