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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书记员、司法警公告
2019-03-13 22:56: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1.根据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政审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五)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因政审不合格者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六)办理入职手续。

  聘用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政审合格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聘用书记员、司法警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录用以及薪酬福利

  1.录用人员将参照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进行管理,由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2.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每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工资福利参照现已聘用人员水平执行,单位食堂提供早晨和午餐,合同期内工作每满一年额外增加工龄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

  3.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每周工作五天,周末双休,享受法定节假日,并且满一年可享受五天年假。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提供的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咨询电话:0552—4950219。

  4.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附件: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