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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42人)
2019-03-12 11:36: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3月22日11:00至3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招录机关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9年3月26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19年3月22日11:00至3月27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基层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给予政策倾斜,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予以公布。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直机关所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报名者还应及时登陆“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阅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者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

公共科目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5月下旬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