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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1000名到基层工作公告
2019-03-12 11:37: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山东实际,现将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范围

1、选调数量。全省共计划选调1000名,其中,本科生730名,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70名。各市选调计划见“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中的《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2、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具体选调范围见《报考手册》。

二、选调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3月22日以前出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专业、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包括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具体范围见《报考手册》)的相关专业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即可报考。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3月12日。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职位需求、选调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具体选调条件见《报考手册》,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与确认

提交报名信息(3月22日9:00—25日16:00)。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http://www.dtdjzx.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录用选调生”中的“报名入口”登陆报名。提交报考信息、选择职位后,考生须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初审。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月22日11:00—26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3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报名资格,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确认(3月22日11:00—27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市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和调剂选调计划。其中,研究生计划转入本科生计划,本科生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核减和调剂选调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