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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杭州余杭区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2019-03-12 11:49: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师范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全日制本科师范生提供);

  (9)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9人的为1:3,招聘10人及以上的为1:2,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3.笔试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数1-9人的按1:3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数10人及以上的为1:2,不足1:3或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试讲(含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各占50%。

  余杭高级中学、职教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由各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面试,招聘面试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8.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聘用人员凭余杭区教育局行政人事介绍信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5年。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如在两年内无法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须经资格初审,并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