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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潍坊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遴选优秀专业人才公告(4人)
2019-03-11 08:39: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并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有关环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潍坊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优秀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8096382

原标题:潍坊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优秀专业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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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2019年3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wfjyxxg.com/XXGK/GGGS/201903/t20190308_53146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