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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酒泉市金塔县西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2019-03-11 08:54: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六)报备。招聘会形成的材料交市教育局保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的就业协议和收取的就业报到证于校园招聘会结束30天内,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七)复审。2019年8月31日前,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在档案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负责,报名时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参与招聘的考生,未提交教师资格证的一并终止拟聘用协议。

  (八)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九)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面试结束,签约时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报招聘小组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须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之前或递补期间放弃及不参与递补的学生,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6.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酒泉市。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塔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解释说明。

  8、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金塔县教育局 何运东 15293733576

  监督电话:金塔县教育局 0937-4561001

  金塔县人社局 0937-4420501

  附件: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金塔县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xls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