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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酒泉市金塔县西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2019-03-11 08:54: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等级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6、2017、2018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普通话等级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原件,2016、2017、2018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报名过程中,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应聘人员在校表现、专业成绩、身体状况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本次招聘考试环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由招聘小组采取查看核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由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业课程成绩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试行)》,按学段、学科分组进行,不同学段同一学科报名人数较少时可列入同组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中小学、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不分学科进行口头提问与作答式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能力应用程度。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应聘人员报考不同性质岗位的,按岗位需求参加不同学科组的面试,成绩分开认定。面试考官组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汇总成绩。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聘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予聘用。

  (三)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招聘小组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成绩进行汇总排序,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小组对确定的签约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

  (四)签约。公示期满无异议,组织签约,按招聘小组公示的人选名单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留存拟聘用的往届生就业报到证。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返还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收取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报名签约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