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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28 10:15: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取得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2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及以前招募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退出现役并且退伍后到牡丹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应聘。以上人员应聘的,均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39名、幼儿园教师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等环节后,参加笔试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考试。

  3.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4.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mudan.gov.cn/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近1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浅蓝色背景正面证件照,无美颜,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