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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博士及高级职称)公告
2024-04-24 11:26: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北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实际需求,拟为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术技能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坐落于河北区真理道27号,由河北区政府主办。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自2004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2012年为天津市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成为天津市优质高职院校;2021年成为天津市职业教育“双高”建设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本次拟招聘博士及高级职称6人。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博士及高级职称)》(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应为1974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应为1979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4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7.具有天津市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8.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博士及高级职称)》)。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有精神病史、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22日起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jhb.gov.cn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博士及高级职称)》。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5日(星期日)9:00至2024年5月10日(星期日)12:00

  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应材料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至邮箱:renshily@126.com。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考生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材料具体如下:

  1.《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和认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5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