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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美术学院第一批招聘博士人员公告
2024-04-24 11:26: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2.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北校区)。

  3.学校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海河之滨,其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1959年成为独立建制的美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22个本科专业。学校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传统与当代结合、艺术与人文结合、艺术与科技结合”的学科发展理念。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等相关信息将于2024年4月22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美术学院门户网站(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天津美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体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经学校组织论证研究确定。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8.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出站。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方案所涉招聘岗位报名及考核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和考核情况分批停止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将在天津美术学院门户网站(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条件不变的空缺岗位,将于2024年10月15日前在天津美术学院门户网站(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重新报名。